條款與條件

2025年銷售條款和條件

 

1. 接受
無論是口頭還是書面的關於機械或設備(設備或產品)、備件或更換部件(部件)的供應或銷售,或由TerraSource Global Corporation(第23節中注明的關聯公司)代表其自身及其部門和子公司(賣方)向其客戶(每個買方)提供的服務(服務)的訂單或其他請求,均須經賣方授權代表書面接受,任何被接受的訂單均受(i)本條款和條件中規定的關於設備、部件或服務供應的條款和條件(條款和條件)、(ii)賣方向買方發出的書面訂單確認書(確認書)(如有)、(iii)賣方書面同意的任何變更單(訂單、條款和條件、建議書、確認書和任何此類變更單,以及賣方授權代表書面同意的任何此類附加條款,在此統稱為協議)、(iv)賣方向買方提交的書面建議書(建議書)(如有)的約束。買方提交採購訂單(或其他類似文件)應被視為明確接受本條款和條件。買方採購訂單(或其他類似文件)中不一致的內容在此被拒絕。買方採購訂單(或其他類似文件)僅在指定設備、部件或服務的性質和描述的範圍內,並且僅在與建議書或確認書一致的範圍內併入本協議。如果建議書和確認書之間有任何衝突,則以確認書為準。

 

2.  價格和稅款
設備、部件或服務的價格應以建議書或確認書中規定的價格為準,如果沒有建議書或確認書,則以賣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價格為準。所有價格報價均為賣方工廠交貨(INCOTERMS 2010)價格,或根據報價協議的價格,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此處規定的價格不包括適用於此處所述產品的任何稅款、消費稅或其他政府收費。賣方發票應作為單獨項目列出因其履行本協議而對賣方徵收的任何和所有稅款、消費稅或其他政府收費,但基於賣方淨收入的稅款和/或特許權稅除外。買方應支付實際裝運之日或為買方帳戶存放之日後可能對產品徵收、評估或收取的所有財產稅和其他稅款。賣方對任何用於使發票合法化、原產地證明書、提單蓋章或任何目的地國家法律要求的其他費用的領事費,或因申報不正確而處以的任何罰款概不負責。將增加工廠準備和包裝運輸的費用。最低運費和發票費用適用,具體以訂購時的有效費用為準。任何和所有運費和/或運輸費用都將添加到報價中。如果由於任何政府行為,賣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的成本增加,則此類增加應添加到報價中。除非賣方報價中另有說明,否則所有報價均以美元計價。如果賣方設備以外幣報價,則賣方保留權利調整報價時與賣方訂單確認書發出時之間可能發生的任何匯率波動,無論該時間段、外幣的性質或所經歷的波動總規模如何。

 

3. 付款條款
除非賣方信用部門另行規定或批准其他付款條款,否則賣方開具的所有費用,包括適用的包裝和運輸費用,均應在交付前支付。賣方保留隨時修改或撤銷信用條款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除非另有規定,所有付款均應以賣方建議書、訂單確認書和/或發票中指定的貨幣支付。逾期帳戶應向賣方支付利息,利率為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但不得低於每月1%。當分批發貨時,貨物將按發貨情況開具發票,每月的發票將被視為一個單獨的帳戶,並相應地支付。貨款到期,無論技術文件和/或任何第三方認證在發貨時是否完整。賣方有權收回追討逾期帳戶所產生的一切合理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如果對買方的財務狀況產生真正的疑問,或者買方未能付款,賣方保留暫停交付或履行任何訂單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且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損害任何其他補救措施,直至買方糾正違約並支付或提供令人滿意的付款擔保。賣方保留扣留任何和所有客戶財產的權利,直至所有未結帳戶得到解決。賣方有權將交貨日期延長至少等於暫停期間的時間。已收到的預付款不予退還。

 

4.  交付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否則所有美國和國際銷售均應為賣方工廠交貨(INCOTERMS 2020),並按本條款和條件修改。如果貨物需要從庫存中供應,則此類供應取決於交貨日期的庫存情況。可以根據買方和賣方的約定進行分批發貨。規定的交貨日期僅為近似日期,不能保證。賣方對未能遵守預計交貨日期而造成的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無論延誤時間長短如何。延誤不構成取消或延遲交貨處罰的理由。如果買方在貨物交付時無法接受貨物,賣方可以选择安排貨物儲存,買方應向賣方承擔此類儲存的合理費用。本條款不妨礙賣方可能對買方未能提貨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包括向買方開具貨物發票的權利。買方同意貨物的所有權將在交付時轉移給買方,並且買方承擔從所有權轉移給買方之日起貨物遺失或損壞的所有風險。

 

5.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支付款項的義務除外),則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理時間內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和詳情,則此類義務應暫停履行。不可抗力應包括:天災、法律法規、政府行為、戰爭、內亂、罷工和勞資糾紛、停工、政府機構的干預、雷擊、火災、洪水、颶風、沖刷、風暴、疫情、設備或機械損壞或事故、原材料短缺、運輸公司或通信設施的運輸或交付延誤,或非由於賣方在訂購或尋找替代原材料來源方面疏忽造成的原材料來源故障,以及任何其他非受影響方合理控制範圍內的原因。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三個月,則賣方可以选择取消合同。在任何此類不可抗力事件期間,如果適用,賣方應支付其適用的現場服務待命費率。

 

6.  取消
買方下達並經賣方接受的訂單只能在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取消。買方請求取消後,所有賣方的文件、圖紙和類似信息應退還給賣方。退回的庫存設備和/或部件應收取至少20%的補貨費。非庫存訂單或客戶定義規格的訂單應收取至少35%的補貨費。

 

7.  暫停/延遲發貨
如果依買方要求暫停生產,且在暫停通知後六十 (60) 天內未恢復,則賣方有權就所有已完成的工作向買方開立發票,買方同意按照上述條款付款。如果暫停持續超過一百二十 (120) 天,買方和賣方將就後續計畫達成共識。根據賣方的選擇,買方關於延遲交貨或暫停生產的要求可以被視為訂單取消,買方需支付相應的取消費用,付款應在發票日期後三十 (30) 天內完成。如果依買方的要求延遲了原定交貨時間,賣方將在貨物完成後準備裝運,將貨物存放於賣方處,並在貨物上貼上帶有買方姓名(作為所有人)和買方採購訂單號的防風雨標籤。在原定裝運日期,所有權和損失風險將轉移給買方,賣方將向買方開立貨物發票;付款應按照商定的付款條款進行。買方瞭解,作為賣方程序的一部分,賣方的外部稽核公司可能會聯繫買方以驗證這些條款。

 

8. 所有權與風險轉移
根據國際貿易術語,所有權和損失風險在交貨時轉移給買方。賣方對運輸過程中的任何損壞、短缺或損失概不負責。賣方將盡力包裝或準備所有貨物,以防止其在運輸過程中損壞或變質,但不保證不會發生此類損壞。買方必須向承運人索賠運輸過程中的任何損壞、短缺或損失。

 

9.  安全
報價貨物的安全安裝和操作是買方和任何所有人的唯一責任。買方必須考慮所有危險因素,例如但不限於電力區域分類、與加工指定材料相關的危險或適用於安裝地點的特定安全標準。買方和任何所有人還必須確保接觸貨物的操作和維護人員都接受過充分的訓練,能夠安全操作貨物以及所有相關的安全程序。

 

10. 智慧財產權
如果主管法院的最終判決確定存在智慧財產權侵權,且該判決未被上訴,且買方使用此類貨物的行為被禁止,則賣方將自行承擔費用並選擇:(i)為買方取得繼續使用貨物的權利或將其替換為非侵權貨物;(ii)修改貨物使其成為非侵權貨物;或(iii)移除貨物並向買方退還購買價格以及運輸和安裝費用,減去買方在移除日期前合理使用的價值。未經賣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無需承擔與任何索賠和解相關的任何款項。上述內容規定了賣方的全部責任以及買方針對任何在此項下購買的貨物侵權行為的唯一且排他的補救措施。對於因第三方專利或智慧財產權侵權、在此日期之後頒發的任何專利或創建的智慧財產權侵權或因使用或銷售貨物而造成的侵權,賣方概不負責:(a)用於非賣方製造貨物的目的;(b)與賣方未設計的系統中的其他設備結合使用;(c)根據賣方未提供的圖紙製造。買方應賠償、保護和使賣方免受所有索賠、損害、損失、判決、費用、支出和成本(包括已發生的律師費)的損害,這些索賠、損害、損失、判決、費用、支出和成本是由於或源於買方的設計和規格、整合和組裝,或以任何方式與其行為、疏忽、違反本協議有關。

 

11.  變更
賣方明確保留更改、停止或修改其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權利,無需承擔提供、改造或安裝先前或隨後銷售的貨物的義務。買方有權在工作進行過程中,以書面形式要求額外工作或刪除此處涵蓋的任何工作;但前提是,此類更改不會實質性地影響工作範圍,且此類更改並非在賣方看來與合理的工程原理或賣方在此項下的保證、擔保和/或責任相衝突。如果此類更改導致賣方需執行的工作量或成本增加,或賣方使用的原材料成本增加,則應更改合約價格;但前提是,賣方有權繼續執行其在此項下的工作,而不管任何擬議的更改如何,直到達成書面協議為止。如果此類更改請求和/或此類更改導致賣方在此項下的工作完成時間延遲,則預計完成時間應相應延長。

 

12.  安裝:
除非賣方另有書面說明,否則所有賣方設備/產品均應由買方自費安裝。如果買方希望並提出請求,賣方將安排一名合格人員監督設備的安裝和/或首次運行(又稱調試)。買方應按賣方的標準日費率和八 (8) 小時向賣方報銷;超過八 (8) 小時的全部時間按時薪的一倍半計算,在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所有小時按雙倍時間計算,此外還需支付實際的食宿和費用,包括往返工作地點的交通費用,包括差旅時間。賣方的費率可能會發生變化,並將根據具體情況報價。此類服務的付款應按照發票的規定付款條款和這些標準銷售條款和條件進行。

 

買方應使賣方免受因人員受傷(包括買方員工)以及財產損失和火災損失而產生的所有索賠和損失,這些損失是由於此類人員在買方財產上採取或未採取任何行動造成的。

 

賣方僅提供指定的安全裝置,但如果法律要求額外的安全裝置,我們將應您的書面請求並由您承擔費用,在收到適當的規格後提供這些裝置。買方承擔確保符合當地、州或聯邦規定的安全系統要求的全部責任。

 

13. 改良
如果在賣方看來,可以改良此處所述貨物的規格、尺寸、材料或工藝,則賣方保留在設計過程中進行此類改良的權利,而無需向買方額外收費。

 

14.  圖紙/機密資訊
(i) 賣方提供的任何圖紙、印刷品以及所有技術訣竅、技術和專有以及商業秘密資訊(「機密資訊」)僅供買方(或買方的客戶)安裝、操作和維護在此項下購買的貨物使用;它們應仍然是賣方的財產,應嚴格保密,不得用於任何其他商業目的,並在要求時應立即退回。賣方的機密資訊被認為是極有價值的智慧財產權,買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其權利。買方不得對貨物進行反向工程、拆卸或以其他類似方式進行分析。

 

(ii) 買方特此將其在與貨物相關的任何發現、改良、增強、開發、修改、創意、著作和發明(統稱為「開發成果」)中的一切權利、所有權和權益轉讓給賣方,這些開發成果全部或部分由買方或其員工構思、開發和/或付諸實踐。賣方將承擔所有費用,買方應採取所有必要的行動,簽署所有文件並進行所有必要的備案,以使賣方擁有此類所有權。在適用法律禁止賣方獨家擁有開發成果的範圍內,各方將採取所有必要的行動,允許以法律允許的最低付款將開發成果從買方轉移到賣方。如果適用法律禁止將開發成果從買方轉讓給賣方,則買方應授予賣方永久的、全球性的、獨家的許可,以用於任何和所有目的使用這些開發成果。

 

(iii) 買方認識到與賣方機密資訊相關的宣傳和商譽的巨大價值,賣方已在購買大眾的心目中建立了這種商譽,並承認這種商譽是賣方獨有的。買方進一步承認並確認,買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約定、協議或承諾都可能給賣方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這種損害在法律訴訟中難以通過損害賠償輕易補救,此外,還可能構成對賣方的侵權行為,從而使賣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包括但不限於與之相關的全部費用、成本和合理的律師費。具體而言,除了法律或本協議規定的救濟措施外,賣方有權在不提供保證金或其他擔保的情況下,獲得臨時和永久禁令、強制執行和/或其他衡平法上的救濟。所有救濟措施均可累加使用。如果賣方提起任何訴訟或程序來執行本條,買方應放棄並不得提出任何關於存在充分的法律救濟的索賠或抗辯。

 

15.  法律和爭議解決/仲裁
(i) 本協議的正式語言為英文。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應受密蘇里州法律的管轄並根據密蘇里州實體法解釋,而不考慮其法律衝突的規定。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以及相關的國際貨物銷售合同訴訟時效公約均不適用於本協議。任何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相關的爭議,均應提交給美國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的服務法院。買方放棄任何基於審判地不當或對任何此類訴訟的審判地提出的任何其他異議。

 

(ii) 賣方隨時有權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對買方尋求衡平法上的救濟、追償行為和判決的執行。如果雙方無法友好地解決爭議,則應在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進行仲裁解決。

 

16.  有限保固
賣方向買方保證,其設計和製造的貨物將基本符合規格。本第5條中對買方的引用是指買方和買方的客戶;如果買方將其有限保固轉讓給其客戶,則必須轉讓本第5條的全部內容。賣方就貨物性能或能力所作的任何聲明均出於善意,但此類聲明並非旨在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擴大上述有限保固。所有貨物均應按照賣方的原始或最後修訂的規格(由賣方記錄)進行製造,除非買方提供修訂的規格,並在賣方錄入買方訂單時以書面形式獲得賣方的同意。下達零件訂單時,買方有責任提供正確的原始設備識別資訊。由於買方提供的設備識別資訊不正確而導致貨物供應出現任何錯誤,均應由買方負責。

 

任何違反保固的唯一和專屬補救措施如下。賣方將免費更換或修理買方設計的任何有缺陷的貨物,但須根據賣方的要求退回貨物。賣方的義務將在貨物投入使用之日起一年後或貨物交付之日起十八個月後終止,以先發生者為準。除非賣方自行決定允許根據以下第20條退貨,否則不得退回非缺陷貨物。賣方的保固義務還應以賣方在發現任何所謂的非一致性後十 (10) 天內收到任何所謂的非一致性的書面通知為條件。

 

以上應為買方的專屬補救措施。除本第5條中保證的以外,貨物按現狀出售,賣方不對買方或任何其他方提供任何種類的明示、暗示或法定保證,無論其與適銷性、隱蔽缺陷、特定用途適用性、履約過程、交易過程、行業慣例、不侵權或其他方面有何關係。在任何情況下,賣方均不對因本協議項下所設想的交易而產生的任何間接、特殊、懲罰性、懲戒性、後果性或其他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收入、利潤或使用損失或資本成本或替代使用或性能成本)負責。在任何情況下,賣方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相關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保固索賠),無論審判地如何,無論任何訴訟或索賠是基於合同、侵權行為、嚴格責任或其他方面,均不得超過買方向賣方支付的有爭議貨物的總金額(以該訴訟中任何最終判決之日為準)。針對賣方的任何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相關的訴訟必須在權利、索賠、要求或訴訟原因首次發生之日起一年 (1) 內提起,否則將永遠失效。

 

本第5條所載的有限保固僅在以下情況下有效並保持有效:(一)貨物由買方按照所有適用文件的指示使用、維護、安裝和儲存;(二)如果可執行,買方已向賣方支付所有到期款項;(三)買方未以任何方式修理或修改貨物;(四)索賠與正常磨損、腐蝕或侵蝕無關,或與操作中通常消耗的貨物或其固有使用壽命短於適用保固期的貨物無關;(五)索賠與買方未能遵循賣方發佈的關於貨物正確使用的最新指示無關;(六)索賠與買方或任何第三方的過失或行為無關;(七)貨物在比其設計條件更惡劣的條件下運行;或(八)索賠與不可抗力無關。對於非賣方製造的貨物,賣方將製造商提供的保固轉讓給買方,買方僅對該第三方製造商享有違反保固的權利。

 

本第12條規定了買方的唯一補救措施和賣方關於不合格設備、零件或服務的唯一義務。除本第8條規定另有明確規定外,賣方不作任何其他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或聲明,並且賣方放棄適銷性和特定用途適用性的暗示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賣方均不對因保固索賠而產生的間接損害承擔經濟責任。這包括但不限於環境洩漏、洩漏、污染或無法控制的釋放。 .

 

17.  補貨費
經賣方書面批准,買方可以退回訂購錯誤的、未使用和/或「庫存生產」的貨物(前提是貨物為全新狀態,符合目前的生產和目錄規格),並獲得信用額度(需支付最低20%的補貨費),但前提是書面申請必須在購買日期後一個月內收到。未經賣方同意,非標準商品、客製商品或包含客戶定義規格的商品概不退貨。所有退回的非標準和/或客製商品均需支付最低35%的補貨費。退貨申請必須顯示原始採購訂單號、發票號、材料描述和購買日期。退貨並不免除買方支付賣方發票款項的義務,任何允許的信用額度或退款將在賣方收到貨物後發放。退回商品(如有)允許的信用額度為商品信用額度,僅適用於未來購買賣方商品。給予的信用額度完全由賣方自行決定,並可能基於原始價格或隨後調整的價格;將收取清理、翻新和補貨費用。橡膠製品、電子產品或組件和/或過期產品概不退貨。

 

18.  出口合規
買方透過接受這些條款和條件和/或收到已生產的產品,確認產品、商品、技術和/或軟體不會違反任何美國出口法規而被重新出口或轉運,包括但不限於目前有效的貿易禁運和被拒絕方名單。這些產品、商品、技術和/或軟體已根據《出口管理條例》從美國出口。違反美國法律的轉移是被禁止的,也是對銷售協議的違反。離開美國的訂單可能需要單獨的出口合規認證。

 

19.  擔保權益
賣方在此保留,買方在此授予對貨物的擔保權益(及其收益),所有這些都將保持為動產,並且在所有到期款項全額支付之前,不應被視為不動產的固定裝置。買方同意執行賣方認為有必要或可取的所有行為,以保護此類擔保權益。與之相關的全部成本和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均應由買方承擔。此外,買方同意為從裝運時間到全額支付所有到期款項期間的火災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壞投保足夠的保險。

 

20.  棄權
賣方對任何違反或未能執行合約的任何條款、條件和規範的棄權,絕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限制或放棄賣方此後執行和強制嚴格遵守本合約的每一項條款、條件和規範的權利。

 

21.  轉讓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這些條款/本合約,但任何一方均可無須同意將其合約轉讓給該方擁有或控制的任何公司,或轉讓給該方合併的任何公司,或轉讓給直接與合約相關的該方業務被出售或轉讓的任何公司。

 

22.  完整協議/其他條款

(i) 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均不應被視為已因賣方、其代理商、分包商或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默許而被放棄,而只能透過賣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書面文件來放棄。賣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任何棄權,均不構成對任何其他條款或在其他場合對同一條款的棄權。

(ii) 本協議對本協議各方及其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並使他們受益。(ii)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部分被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認定為無效、作廢或不可執行,則本協議的其餘條款或部分應繼續完全有效,並且絕不會受到影響、損害或失效。各方明確理解並同意,本協議中每一項關於責任限制、保證免責或損害排除的條款,均應由各方視為可分割的,並且獨立於任何其他條款,並應作為此類條款執行。(iv) 買方應根據與貨物銷售、裝運或使用相關的全部相關法律、規則和規章,充分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美國出口管制條例、所有美國機構的出口條例、美國禁運條例、出口管制或反賄賂法以及任何其他適用的反腐敗或反賄賂法。(v) 本協議沒有第三方受益人,買方不得向其客戶授予任何針對賣方的權利,或約束或強制賣方的權利。(vi)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和買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誘使另一方的任何雇員或代理人離開另一方的雇傭。(vii) 賣方可根據需要使用分包商。(viii) 買方應支付賣方執行本協議或獲得損害賠償所產生的所有成本和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和會計師費。(ix) 除賣方在本協議項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外,賣方有權隨時抵銷賣方欠買方的款項,抵銷本協議項下或以其他方式賣方欠買方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款項。買方無權抵銷。

 

23.  定義/法律關聯
就本第11條而言,應適用以下定義:(1)「賣方集團」是指(i)賣方、其母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ii)其及其權益所有者、合租人、合有人、合夥人、合資企業(如有)及其各自的母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以及(iii)所有上述人員的管理人員、董事、雇員、顧問、代理人和受邀人員。(2)「買方集團」是指(i)買方、其母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ii)其及其權益所有者、合租人、合有人、合夥人、合資企業(如有)及其各自的母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以及(iii)所有上述人員的管理人員、董事、雇員、顧問、代理人和受邀人員。TerraSource Global Corporation與Tabor Machinery Company, LLC、Norris Screen and Manufacturing, LLC、Tango Drilling Services, Inc.、Elgin Separation Solutions – Industrials, LLC、Centrifugal Services, Inc.;Elgin Equipment Group;KEMTRON Canada, Inc.;Kem-Tron Technologies Pvt, Ltd;Industrial Process Equipment, Inc.;KEMTRON Technologies, LLC;以及Elgin Separation Solutions存在關聯關係。

 

24.  簡訊同意溝通:
作為簡訊同意流程一部分獲得的資訊(電話號碼)不會與第三方共享以用於行銷目的。

 

24.1.  簡訊溝通類型:
如果您已同意接收來自[公司名稱]的簡訊,您可能會收到與以下內容相關的訊息(提供具體示例):

  • 預約提醒
  • 後續訊息
  • 帳單查詢
  • 促銷或優惠(如有){如果您看到客戶選擇了一個對話用例,請不要將此參考添加到您的電子郵件線程中,而是確保客戶將匹配的用例添加到條款資訊的這一部分}。

示例: 您好,這是您即將與[姓名]醫生在[地點]於[日期][時間]進行預約的友善提醒。您可以隨時回覆STOP以選擇退出來自(品牌名稱)的簡訊。

 

24.2.  訊息頻率:
訊息頻率可能因溝通類型而異。例如,您每週可能會收到最多[X]則與您的[預約/帳單等]相關的簡訊。

示例:
「訊息頻率可能有所不同。您每週可能會收到最多2則關於您的預約或帳戶狀態的簡訊。」

 

24.3.  簡訊可能產生的費用:
請注意,根據您的電信業者資費方案,可能適用標準訊息和數據費率。如果訊息是國內發送或國際發送,這些費用可能有所不同。

 

24.4.  選擇加入方式:
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選擇接收來自[公司名稱]的簡訊(這是一個範例。請包含所使用的方法。)

  • 口頭,在對話中
  • 透過提交線上表格
  • 透過填寫紙本表格

 

24.5.  選擇退出方式:
您可以隨時選擇不接收簡訊。為此,只需回覆任何收到的簡訊「STOP」。或者,您可以直接聯絡我們,請求從我們的訊息列表中刪除。

 

24.6.  說明:
如果您遇到任何問題,可以回覆關鍵字HELP。或者,您可以直接透過(insert the link)聯絡我們獲得協助。

 

24.7.  附加選項:

  • 如果您不希望收到簡訊,可以选择不在我們表格上的簡訊同意框中打勾。

 

24.8.  標準訊息揭露:

  • 訊息和數據費率可能適用。
  • 您可以隨時透過發送「STOP」簡訊來選擇退出。
  • 如需協助,請發送「HELP」簡訊或造訪我們的[隱私權政策]和[條款與條件]頁面。
  • 訊息頻率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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